關注末期病人自主權利 創造醫療病人社會三贏
-病人自主權利法子法草案 公聽會
-經各界努力,病人自主權利法於105年公布,並將在108年1月6日正式施行,本法是亞洲第一,也持續在社會上引起廣泛討論。為順利讓法案實施,需建置完善的配套機制,包括各子法、施行細則與特定臨床條件之研議等。施行細則規劃之重責已由醫師公會全聯會承接,邱泰源委員/理事長非常重視並邀請北市聯醫黃勝堅總院長擔任計畫主持人,由全聯會和聯醫團隊共同努力全力執行,楊玉欣前立委及孫效智教授亦持續的協助團隊努力推展。
-為促進醫界和民眾對於法案和各個子法草案之理解與參與,廣納各界意見,工作團隊分別在台北市聯醫仁愛院區(9/21)和台南奇美醫院(10/2)舉辦公聽會,議程包括「預立醫療決定之內容、範圍、格式辦法」草案、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作業辦法」草案、「變更預立醫療決定之程序」草案、與「施行細則」草案四部配套措施,相當週全。
-邱委員亦受邀出席市聯醫仁愛院區的首場公聽會。致詞時,邱委員首先肯定修法的必要性和細則的重要性,並感謝安寧團隊這些年的努力,期望藉由平台建立廣納各界意見,設立完善的細則和配套措施,讓醫事人員和民眾真正了解法案的意義,讓法案順利推展,期使台灣邁向更重視末期人權的進步社會。